到2020年,江苏粗钢总产能控制在1.15亿吨以内,确保完成“十三五”期间1750万吨去产能任务。
就产业新项目,提高产业准入门槛。省内沿海地区新建钢厂、其他地区生产Q345E无缝钢管等钢厂改造升级项目必须符合《江苏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项目建设实施标准》要求。其中,环太湖地区产能规模200万吨以下或距太湖直线距离20公里以内的钢铁企业,原则上只能搬迁转移。
强化负面清单管理,加快制订出台并严格执行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,进一步扩大淘汰和禁止目录范围,对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、技术、工艺和装备,严格予以淘汰。
确保与项目承载地环境容量相适应,确保全省范围内能耗排放总量的大幅下降。
根据《方案》,省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出台资金、税收、金融、土地、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置等方面的支持政策,研究制定更大力度的环保、能耗、安全、质量和亩均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倒逼政策,切实提高钢铁行业安全、环保准入门槛,确保精准、高效地推动全省钢铁行业布局优化调整。